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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06-28 14:57编辑:采集侠人气:


(2015年第6期)

本期刊发的内容涉及住房保障、创业就业、产业发展等内容。

【住房保障】我市近期出台了住房保障体系转型“1+4”文件。

“1”是指《关于推进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95号),该意见是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按照“保障基本、并轨运行、租售并举、产权共有”的思路,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创)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提出了规范货币补贴保障方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建立共有产权为核心的购买型住房保障制度、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主体多元化、转变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模式、拓宽征收安置渠道、完善基本住房保障退出机制“七大任务”。

“4”是指《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宁政规字〔2015〕1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15〕11号)、《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12号)和《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5〕61号)。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界定,对共有产权保障房的配建、申请条件、产权管理和处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从安置渠道、优惠政策、房源面积等方面对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了优化;进一步丰富了公租房房源供应渠道,对公租房保障对象及条件、租赁管理作了细致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保障房定价、退出等机制。上述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执行,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关政策。

【创业就业】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5〕114号)。该方案提出了我市发展众创空间的总体要求和三年发展目标,明确了众创空间发展、创业主体培育、创新企业孵育、金融要素助推、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文化打造“六大重点任务”,以及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督查考核“三项保障措施”。

【产业发展】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5〕113号)。该方案提出了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总体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售后服务、品牌和标准化等重点发展领域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注:1.《公报》文本赠阅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65号)、金陵图书馆(乐山路158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华侨路35号)、秦淮区国家税务局(白下路300号)、市地税局秦淮分局征收大厅(龙蟠中路311号达美广场)、栖霞区工商分局大厅(尧化门街189号)、雨花台区政务中心(软件大道106号)、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山北路124号)、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汉中路1号)、鼓楼邮局(中山路366号)、夫子庙邮局(建康路110号)、挹江门邮局(热河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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