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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以房养老给人担保抵押房产掉进百万贷款陷阱

2015-07-21 15:14编辑:采集侠人气: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 2015.07.16 星期四

“免费为济南市100位贫困老年人维权打官司”经典案例 六旬老太以房养老给人担保抵押房产掉进百万贷款陷阱



  

  案例:张老太今年61岁,在济南有一处面积100多平方米的房产,孩子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张老太患病多年,身体一直不太好,觉得“以房养老”能解除后顾之忧,恰巧她朋友的孩子做生意贷款需要房产担保,对方用张老太房产抵押在银行贷款100万元,另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声称绝对没有任何风险,并承诺每月给她报酬7000元,每三月一付,期限3年。张老太信以为真办理最高额抵押手续,但她一直没有收到借款人的任何报酬。现贷款期限已满,借款人经营不善无力偿还银行债务并不知去向!当张老太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才知道跟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也给担保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如果担保公司替借款人偿还了债务,是有权利向赵老太追偿的,她这才感觉上当受骗!张老太在报纸上看到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免费为济南市100位贫困老年人维权打官司”报道后,找到陈正斌律师,请求律师提供帮助。
  律师解答: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张老太以房产为借款人提供最高额抵押,并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如是本人真实签名和手印,明显对她不利。经审查,张老太符合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免费为济南市100位贫困老年人维权打官司”的条件,律师决定受理此案。
  律师提醒:“以房养老”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在成熟机制建立前,具有非常大的风险,像张老太的情况完全是对该机制的不了解和对他人承诺的轻信所致!在此,提醒老年朋友对新生事物一定要慎重,尤其需要出借资金和担保签字时最好跟子女和法律人士进行沟通,以防上当受骗。
  公益提醒“免费为济南市100位贫困老年人维权打官司”
  活动地点:(1)中山公园园内;(2)泉城路与芙蓉街路口。
  活动时间:每周六上午9时至11时
  免费打官司热线:0531-8801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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