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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07-04 22:44编辑:采集侠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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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本市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已婚职工夫妻双方12000元,单身职工6000元。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a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

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承租本市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的,提

供:公管房或职工宿舍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c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1.职工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2.职工及配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刘洋制图

本报讯(ymg记者孙致霞)7月1日是无房户且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新政实施的第一天。昨天一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热线先后接到市民60多个电话。有的市民还亲自来到中心咨询如果办理的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放宽

昨天下午,记者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到,港务局下属单位的一位王女士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问题。她说:“我们单位有些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现在新政出台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交房租了,想问一下需要带哪些资料来办理?”工作人员告诉她,承租本市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的,需要提供公管房或职工宿舍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而且,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也有规定,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新政出台前,无房户“租赁住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那时的规定是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现在,只要是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来说,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已婚职工夫妻双方12000元,单身职工6000元。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这无疑是放宽了提取条件,对无房职工来说是件好事,可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哪些资料?

据了解,无房户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首先提取人应填写《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外,需分别提供: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承租本市公管房或单位职工宿舍的,提供:公管房或职工宿舍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1.职工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职工及配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

2.职工及配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或离异职工另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介绍,为了防范骗提套取行为,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提取申请人有义务接受相关的调查。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除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外,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冻结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取消其3年内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还提醒说,职工及配偶虽经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但经核实在本市拥有房屋产权登记系统未能覆盖的住房或者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均认定为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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