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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助力“龙江丝路带”起舞

2015-07-13 09:38编辑:采集侠人气:


  近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获悉,黑龙江省自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种类和范围不断拓展,银行和企业的接受度不断提高,跨境人民币收支金额稳步大幅提升。截至今年6月末,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收支额累计达897.2亿元,其中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支额为744.4亿元,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收支额为152.8亿元。这为黑龙江省积极加速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进程,全力支持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催进作用。
  据介绍,跨境人民币业务指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跨境结算业务以及相关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交易、人民币到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来华直接投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及其相关金融融资服务,具有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享受出口退税、不占外债指标、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优点。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及东莞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7月,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试点正式开展后,得到了各地政府、银行及进出口企业的积极支持,许多银行、进出口企业都表达了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和兴趣。2010年6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等六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同时新增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5年来,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推动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全面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范围,逐步深化与俄罗斯的金融合作,稳步提升人民币在境外的认知度,跨境人民币收支金额稳步增长,年均增长率超过80%。跨境人民币业务接受度不断提高。2010年黑龙江省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时,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为8家,涉及企业为52家,与黑龙江省开展此业务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只有5个。时至今日,黑龙江省已有20家银行机构办理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涉及企业1200多家,结算网络覆盖68个国家和地区。同时,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业务覆盖面也在不断拓展。黑龙江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种类由单一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到现在涉及了经常项下、资本项下两大领域,近20多种跨境人民币业务,有效满足了企业的各类跨境结算需求,助推了黑龙江省对外经济金融的发展。2013年黑龙江省已实现跨境人民币业务地区全覆盖,各地区的业务量提高显著。此外,结合黑龙江省的对俄贸易桥头堡的地缘优势,该省对俄人民币结算业务不断扩大。2010年至2014年对俄人民币结算业务年均增长率为62%。自2012年下半年起,中俄本币结算业务中人民币结算量占比已经超过卢布,目前已达到65%以上。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王迅表示,当前黑龙江省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让地处祖国边陲的黑龙江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共创繁荣。今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依托哈尔滨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大力提升区域金融服务水平,以“龙江丝路带”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结算业务,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境外银行合作,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设计开发符合涉外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跨境人民币产品,积极开展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和人民币对外项目贷款业务,支持外贸主体办理跨境投资、担保、境外发债及跨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收付和双向资金池等业务,全力支持黑龙江省企业“走出去”,助力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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