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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罚缴11.4亿新台币 3亿已入公库

2015-07-15 09:59编辑:采集侠人气:


  图:今年获保外就医的陈水扁到医院检查身体/资料图

  大公网7月13日讯 据《中国时报》12日报道:根据台湾法务部调查,扁案迄今扁家人应缴交罚金及不法所得总计约新台币11.4亿元(约2.87亿港元),以目前特侦组及北检所查扣的扁家在海内外的资产,应足够执行完毕。

  据了解,扁珍等人因龙潭案、洗钱案及元大并复华等4案判决有罪确定,相关被告应缴罚金及不法所得共计约新台币11.4亿元,迄今已执行金额约3亿元(约7500万港元),执行检察官会陆续执行不足部分,直到全部缴入公库。

  其中,扁家在瑞士苏格兰皇家库斯银行及美林银行约美金2261万馀元,即“海角7亿”已汇入检察官的指定帐户。元大并复华的不法所得新台币2亿元,在瑞士威格林银行帐户美金1700馀万,瑞士核准返还674万6840元。

  美国司法部查扣拍卖陈致中位于纽约州及弗吉尼亚州2处不动产,得款美金189万,检察官已向美国请求分享所得价款。

  另查扣吴淑珍和其兄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银行存款共约新台币4815万,其中吴淑珍、吴景茂存款2276万元已执行完毕,另463万元经法院裁定发还。

  此外,检方查扣陈致中名下市值约新台币1930万元37档股票,及宝徕等岛内不动产共八处,其中宝徕房产1处,变卖1.3亿,税捐金额待核算,故尚未执行完毕。

  北检2012年起即执行扁案不法所得及相关涉案者罚金,特侦组将涉及龙潭案、洗钱案的李界木3000万台币、吴澧培56万美元,合计约4630万不法所得,就已交给北检没收缴入公库。另珍收受1000万买官不法所得,北检2012年也从吴景茂帐户执行1000万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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