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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警察 专在婚恋网挑女子下手 骗财又骗色

2015-06-28 22:43编辑:采集侠人气:


  男子张某假办身份证件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在婚恋网上认识女子后发展为恋人,并发生性关系,期间虚构购置房产、购置土地、支付礼金等事实,先后6次骗取5名被害人财产共计14万余元。今天上午,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张某,男,1972年出生,河南人。曾有盗窃、招摇撞骗前科,在河南洛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10月,张某通过婚恋网认识了在萧山工作的陈某。了解到陈某想要找一名公务员作为伴侣,就在网上花100多元买了一套假警服。他告诉陈某,自己是杭州市公安局便衣大队大队长张波。陈某通过张某的QQ空间看到几张张某身着警服的照片,信以为真。两人聊了一星期后见面,确定了恋人关系,并且同居在了陈某的租房内,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在见面伊始,陈某向张某要看下他的身份证,张某就把他假办的一张为张波姓名的假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陈某。

  与陈某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张某打起了要向陈某“借钱”的念头。

  之前,张某曾向陈某透露,自己在良渚买了一套别墅,因需还贷款,每月只有500元的生活费。萌生了“借钱”年头后,张某跟陈某说,他又在别墅边购置了一块地皮,还需要20多万,问陈某是否能借点钱给他。

  这时候,陈某告诉他,自己是打算与张某结婚的,如果愿意在购房合同上填上陈某的名字,就愿意借钱给张某,并且不用还。随后,在陈某的租房内,陈某将8万元现金交给了张某。之后,张某假办了一份购房合同,填上了陈某的名字后,给陈某看了一眼。

  张某很快挥霍掉了这8万元。

  然而,张某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陈某的怀疑。

  当时,张某告诉陈某自己是河南新乡人,陈某从网上查处河南新乡身份证号码前几位为“410728”,而张某的假身份的号码前几位并不是这几个数字。陈某注意到,那份购房合同上有一个“谢芳”的签名,张某解释为杭州市政府内管财物的,陈某经过打听,市政府内根本没有这个人,再加上张某在借钱时非常着急的态度,陈某断定张某所说的一切都是假的。即刻向警方报警。

  归案后,张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在庭审中也抱着能拖则拖的态度。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不明确,且已有类似犯罪前科,并且其在公安机关说谎,在审查起诉阶段说谎,当庭同样没有表现出自己真实的一面。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建议,本案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在有期徒刑刑法,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本案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根据被告人的当庭态度,建议判决6年以上8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未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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