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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哥真“辣手” 一年5起交通事故

2015-07-13 09:24编辑:采集侠人气:


吓得保险公司连喊“救命”

商报讯(记者 籽言 通讯员张洁)最近,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庭审中大家惊讶地发现,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竟然是一位马路“杀手”,一年内发生了5起交通事故。

原来,去年8月的某一天,石某驾驶的车行驶至超市后,将车停放在超市门口,后在开车门的时候,将经过的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王某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因为石某的一时疏忽造成了这起事故,妨碍了他人的行驶。而事发后,石某对王某的伤势不闻不问,王某认为自己受伤对方没有一声问候,一气之下将石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后,通过比对身份信息,发现石某并非第一次作为被告。因为这个石某已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5起之多,前不久又因刑事犯罪入狱,无法参加庭审。开庭时,王某认识到现在石某在狱中,石某家人对此事也不闻不问,即使把石某作为被告也未必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只好自认倒霉,于是主动放弃了对石某的起诉。石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面对在短短一年内就发生了5起交通事故的石某,表示非常无奈,直喊“救命”。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最终还是寄来了一份调解方案。王某表示愿意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并愿意承担本起案件的全部诉讼费。

面对这种马路“杀手”,王某表示没有必要再为这件事烦恼,早点解决早好。即使拖着也未必能追得更多的赔偿,最主要还要伤神,自己为了这个案子还需要请假过来,不想再因为此事件影响自己日后的工作生活。

法官提醒:行车最重要的是安全,为车辆投保保险是为了以防万一,并不可作为车主不顾他人安危而危险驾驶的保障。一旦酿成惨剧,车主除了要付出相应的民事赔偿外,还会被追究其他相关刑事责任,后果十分严重。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开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秩序,牢记交通法规,且不可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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