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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就能欺负欺负侯孝贤了

2015-09-01 13:10编辑:采集侠人气:


  文/六神磊磊

  写了一篇批评《刺客聂隐娘》的稿子,本来想发,但今天抹掉了。因为我发现自己的心态变了——前一天批评侯孝贤,是为了想倾诉;今天批评侯孝贤,那是图安全。这种心态不对,所以这篇稿我忽然不想发了。

  过去老觉得,知名电影导演是蛮大的人物。上大学的时候,课堂上研究的最大的人物差不多也就是他们了。侯孝贤先生是可以跻身其中的。学生们交作业、交论文,一到要讲什么长镜头、台湾新电影浪潮的时候,想不出别的例子,就把他老人家搬出来。

  直到参加了工作,投身新闻行业,才慢慢发现原来他们不是大人物,或者说只有在小小的圈子、在有数的演员面前才算是大人物,才有一点点生杀予夺、一言九鼎的意思。出了圈子,可以被我等老记、评论员随便私下打听,主观臆断,在人家电影上映的敏感特殊时期胡乱发表,导演们却束手无策,只能愤怒而已,他们又算什么大人物呢?

  大人物和小人物,他们的愤怒是分档次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咱们古代有一本书,叫做《战国策》,里面对愤怒的档次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分析。书上说,真正大人物们的愤怒,叫做“天子之怒”,它是什么后果呢?“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你说可怕不可怕。我们这些写字的是没有本事去搞的。

  小人物们的愤怒叫什么呢?叫做“布衣之怒”,那就寒碜得多了,叫做“免冠徒跣,以头抢地”,什么意思呢?就是气呼呼地一把撸掉帽子,甩掉鞋子,光着脚丫,愤怒地用脑袋去撞地板。这就是小人物的愤怒。

  你看诸位电影大导演们,被我们老记、评论员们私下打听一些八卦消息,胡乱主观判断就发了,而且还故意在影片上映的时候发,他们能够“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么?一点也不能,他们拿我们居然没办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过只好“免冠徒跣,以头抢地”,拿脑袋撞地板。这是典型的布衣之怒。

  众所周知的大导演的“布衣之怒”,就是《一个满头引发的血案》。陈凯歌导演怎么着胡戈了么?压根没有,他不过是发泄式地隔空熊了胡戈几句,还被人们一直念叨到现在,什么“没气量”啦,“太小气”啦,“被惯坏”了啦等等。莫看陈凯歌导演平时经常一脸凶相,被搞上门来也只好“免冠徒跣、以头抢地”。

  我写这些,不是怜贫恤老,导演们轮不上我怜惜。这次拍的片儿不好,下次拍个好的就是,也用不着怜惜。我要说的是我们自己。本来批评电影是好的,电影不如人意应该批评。但我忽然想起,我们也就能批评批评侯孝贤,也就侯孝贤导演拿我们没办法,就觉得挺无趣。

  回看我自己的批评聂隐娘的稿子,如果是为了安全、保险而发,这种批评就好像变了味,变成了欺负。不管这只柿子有多么该被捏,但如果它是唯一的软柿子,你就会觉得无趣,而且不道德。例如《机器猫》里尖嘴强强批评康夫,作为同学和邻居,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当尖嘴强强能且只能批评康夫的时候,就有一点点欺负的味道了,我就会觉得很无趣。鲁迅爷爷说,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我是不行的,而且我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T恤。(完)来源:六神磊磊读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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